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 众所周知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坚决不能上路
6月7日,长安交警大队重点办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仍上路行驶的面包车。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发现该车在赵县二中附近的沙河店镇出现,随即与车辆所属公司负责人一起赶赴赵县。
经核查发现,该车已被沙河店镇派出所民警查获。赵县交警大队重点办民警积极配合,与沙河店镇派出所协调并出具移交手续,将车辆暂扣至赵县交警大队停车场。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讲明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其驾驶的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报废车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驾驶报废车上路 一旦发生故障或涉嫌其他违法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尤其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改装报废车进行非法运输、兜售“黑油”,这样的车一旦上路无疑非常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事故易产生交通违法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
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石家庄交警提醒。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报废车驾驶员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信息来源:长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