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承办的“新起点·新突破·新格局——2023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暨数字经济开放研究平台学术峰会”(以下简称“论坛”)正式发布主题为“乡村金融”的《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23)》,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报告》提出,金融支持是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但现有的金融体系对于满足乡村主体的多种金融需求、形成市场的良性竞争等还有很多困难《报告》建议,建立“双重目标”的乡村金融生态能够有效破解乡村金融的一系列难题2023年是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
十年来中国的普惠金融在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家庭金融健康水平等方面承担了重要使命下一步,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城乡发展不均衡、一些乡村地区发展不充分等问题的进程中,普惠金融需进一步提质增效,调整现有的乡村金融体系,跳出行业困境,使之能成为真正振兴广大乡村的活跃动能。
《报告》由CAFI副院长莫秀根发布,他进一步阐释说,建立“双重目标”乡村金融生态的前提是要认识到现有的农村在家庭收入构成、居民生产生活场景等方面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乡村金融并不等同于“三农”金融,而是需满足大到基础设施建设、小到家庭消费等更大范围、更多种类的金融需求,并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找到不可替代的自身定位。
《报告》建议,对乡村“双重目标”金融机构进行法律认定并差异化监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识别真正有“真正目标”性质的金融机构,对于包含“社会责任”使命的金融机构,对其发展给予更包容的态度,在普惠金融试验区探索乡村金融机构实现双重目标的路径,制定财税等配套政策鼓励此类机构发展。
与会嘉宾围绕《报告》中提到的“双重目标”金融和乡村金融的属性展开热烈讨论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马九杰指出,乡村具有多功能性,除了农产品商品性产出之外,还有生态服务、景观、农耕文化传承等功能,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农业非商品性功能的价值开发、价值实现,在此基础上开发针对乡村多功能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瞿强认为,乡村金融尽管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符合市场化的机制大家保险集团原总经理徐敬惠认为,普惠保险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覆盖乡村地区的时候必须满足“双重目标”,保险公司无论是从彰显保险保障功能、还是提高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率,都可以增加对乡村地区的投入,但这也离不开相应的政策支持。
CAFI院长贝多广则强调了资本光谱的概念,鼓励在发展乡村金融时资本应在纯商业和纯公益之间找到中间地带,用普惠金融的目标引导商业机构兼顾社会和商业,“调和”公益性资金和商业性资金,并基于此形成服务乡村的“双重目标”金融生态体系。